禅城公开征求意见促进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导读:目前,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就《佛山市禅城区促进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符合一定条件的禅城区电子商务企业有望获得3000万元奖励扶持。
记者 罗艳梅
目前,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就《佛山市禅城区促进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符合一定条件的禅城区电子商务企业有望获得3000万元奖励扶持。
征求意见稿显示,禅城将从培育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支持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发展、鼓励电子商务企业稳定发展、减轻电子商务企业租金负担、支持电子商务企业购置办公用房、支持MCN机构发展、支持对高端人才进行奖励、鼓励招商引荐优秀电子商务企业八大方面促进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其中,在培育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方面,对主要用于企业建立开放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传统产业抱团结成产业联盟建立行业垂直电商平台,上年度该平台实现网上交易额20亿元以上、本年度同比增长率不低于5%、10%、20%的,将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奖励扶持。
征求意见稿显示,在本办法实施后通过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商务部门认定的自营平台或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开展网络内销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年应税网络销售额首次突破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10亿元、100亿元分档,且为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在库“四上”企业,分别按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30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禅城区获得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官方认证的MCN机构,签约5名以上主播(均在禅城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全部主播在国内主流电商平台累计粉丝数不低于100万(单个主播粉丝数不低于10万),在扶持期内,自企业注册之日起依法诚信经营一年以上,可按照年应税电子商务服务费收入首次突破的额度申请一次性奖励:年应税电子商务服务费收入首次突破1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
征求意见稿对电子商务企业在租赁、购置办公用房方面也给予一定的补贴补助。其中,禅城区电商总部企业新购置自用总部办公用房,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不到3亿元,最高补助50万元;年销售额在3亿元及以上不到8亿元,最高补助100万元;年销售额在8亿元及以上不到10亿元,最高补助300万元;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最高补助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