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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李鸿忠书记督办市公安局侦办天津招商网徐佳涉案犯罪

编辑: 蝶舞 来源:赢在中国网 2016-10-28 16:57:13

导读:今公开致信给您是想请您督办天津市公安局立案侦办天津招商网徐佳等人涉案网络犯罪!

尊敬的中共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先生:您好!

今公开致信给您是想请您督办天津市公安局立案侦办天津招商网徐佳等人涉案网络犯罪!

案件发生在2013年,涉案人天津招商网徐佳等人在2013年4月24日、25日晚,耗时3个半小时攻击了赢在中国网(www.wincn.com),造成赢在中国网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人民币。

该案在公安部反病毒专家的帮助下、在天津市公安局干警的努力下、迅速锁定了IP地址及涉案人徐佳,查获了涉案工具徐佳的笔记本电脑。

这次攻击无论从哪个角度都已造成“后果特别严重”,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可经我方多次多方强烈要求,天津市河北区公安分局负责侦办这起案件的警察刘志成仍涉嫌受贿并极力包庇涉案人徐佳。案件过去3年了,天津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至今还没有对该案做出刑事立案,也没有给予我们不予立案的书面文件。

这个情况中央媒体《民主与法制时报》在2014年7月31日以《网站被“黑”难立案》为题给予报道。

这个报道可以充分表明以下几个事实:

第一、案件真实发生并造成重大损失。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对于赢在中国网站而言,不仅受到攻击,网站的后台显示,攻击者设置某恶意脚本删除了www.wincn.com与uc网站的所有内容及数据库”。据报道:“这意味着3年来的工作化为零。”“这一恶意攻击造成赢在中国网站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累计239个小时,局部瘫痪近60天”。

第二、涉案人为徐佳,涉案人用的IP地址为徐佳宿舍、作案工具为徐佳的笔记本电脑。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案件受理之后,刘志成和网监技术人员紧急侦查,直接锁定了攻击赢在中国网站的IP地址,确定嫌疑人3名。这其中有和张彦林素有积怨的许嘉(化名)”,

这个许嘉是天津招商网徐佳。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河北区分局副局长谢勇告诉本社记者,作案的电脑是(徐佳)许嘉的笔记本电脑,但那个时间段使用该电脑的不能确定就是(徐佳)许嘉,也可能是其他两名人员。”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徐佳)许嘉在那个攻击时间段也在现场。”

第三、天津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知道:涉案人天津招商网徐佳攻击赢在中国网涉嫌网络犯罪。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河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谢勇称:‘还没到是否决定立为刑事案件的阶段。’他说,公安机关对此案非常重视,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案件涉及网络,属于新型犯罪案件,调查过程非常困难。”

我们坚信习近平总书记领导的中央政府依法治国、打击网络犯罪的态度与决心。我们知道:在2016年7月20日,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会上,公安部表示,今后各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报案后,一律都立为刑事案件,按照刑事案件立案要求采集各类信息。

尊敬的李鸿忠书记,我们知道您作为省委书记主政湖北时,就高度重视互联网产业发展,高度重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一个城市的营商环境最重要的就是执法环境。既然天津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知道徐佳攻击赢在中国网案是所谓新型网络犯罪,那为什么不予立案,难道立案还要分新型旧型吗? 据报道:“2014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介绍:‘很多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案例的背后,往往潜伏着职务犯罪的线索’。”

我们知道:公安部于2015年12月29日印发了《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意见》中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根据这个规定,我的律师朋友多次建议我提起行政诉讼,但我不认为天津市公安局都会向警察中的“害群之马”刘志成那样袒护涉案人徐佳,故请您——中共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先生督办天津市公安局尽快立案侦办天津招商网徐佳涉案网络犯罪!

“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作为被媒体誉为策划和推动天津互联网产业发展的第一人,作为天津市河北区的人大代表,我相信,中共天津市委、市政府在您的率领下一定能营造一个更好的营商环境,天朗气清,法制严明!

致信人:天津市河北区人大代表

赢在中国网董事长 张彦林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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